为了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,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出国类别
出国人员选派方式分为公派和自费出国两种。
(一)公派出国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,主要形式有出国进修、合作研究、短期培训、讲学、考察访问、参加学术会议等。
(二)自费出国是指经学校批准,由个人自费或自行联系并获得经济资助赴国外研修,主要形式有出国留学、合作研究、讲学、参加学术会议等。
二、原则
(一)选派教师出国研修应结合师资队伍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(专业对口),使出国人员在回国后能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。
(二)教师出国研修内容应和本人现从事专业、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一致,确保研修质量和选派效益。
(三)重点选派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在教学科研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骨干教师。
(四)以公派为主,支持多经费渠道派出。
三、出国期限
教师出国访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(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访学期限除外)。高级访问学者一般为半年或一年;普修(访)一般为3个月、半年或一年;其他人员出国研修期限按实际情况确定。
四、出国人员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品德优良,工作勤奋,遵纪守法,在实际工作中表现良好,具有回国为学院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具有较见识的理论基础,积极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,教学效果好,科研能力强。
(三)访学人员应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成果,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。
(四)具有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。
(五)身心健康,能适应出国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的特殊要求。
五、申报与审批程序
(一)国家公派出国
1.个人申请,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研究同意,纳入学院(校)出国访学计划。
2.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。
3.学校研究同意后上报。
4.经上级部门审定同意派出的,反馈意见给相关职能部门。
5.联系国外研修单位。
6.签订出国协议,履行备案请假手续。办理出国相关手续。
(二)自费出国
1.个人申请,所在学院研究同意,纳入学院(校)出国访学计划。
2.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并确定出国类型,履行备案请假手续。
3.人事处审核,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4.签订出国协议书,办理出国相关手续。
六、考核
(一)完成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。
(二)访学人员应在回国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书面出国总结、科研成果报告等材料,出国总结应重点阐述教育理念、教学方式方法及科研方面的收获和见解。
(三)教师访学出国一年及以上者
1.回国后1年内至少发表1篇SCI检索的论文,或申报2项发明专利,或2篇EI检索的论文(在正规教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也予以认定);
2.回国后1年内负责建设一门双语或全英文课程;
3.回国后须面向学院或学科开设一次留学学者讲坛;
4.须申报回国留学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类项目和科学基金类项目;
5.须积极申报各级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类项目。
(四)教师访学出国三个月及以上者
1.回国后1年内至少发表1篇EI检索的论文,或申报1项发明专利,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(在正规教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也予以认定);
2.回国后1年内负责或参与建设、改革一门双语或全英文课程;
3.回国后须面向学院或学科开设一次留学学者讲坛;
4.须积极申报科学基金类项目;
5.须积极申报各级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类项目。
七、附则
(一)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本办法发布之日后的出国人员皆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(三)本办法由williamhill威廉希尔网址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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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